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)與同居女友吵架後,男子王某生氣將兩人的親生女兒遺棄。儘管這名兩個月大的孩子被髮現後及時送醫,事後該男子也十分後悔,張貼尋人啟事,但還是因遺棄罪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
  今年27歲的王某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。2011年底,王某和女友張某同居,二人還在張某老家辦了婚禮,但並沒領取結婚證。去年9月,張某在老家產下一名女嬰,隨後,兩人便帶著孩子回北京生活。
  去年11月6日下午,兩人因看孩子問題爭吵,張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,王某越想越生氣,為嚇唬女友,他打車來到海澱區西四環南塢橋邊,將孩子遺棄在路邊綠化帶里。
  正在此散步的德國游客朱迪(化名)發現孩子後向公安機關報案,經檢查,孩子出現了輕中度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等症。
  11月8日,當王某和張某兩人在海澱區南塢橋附近張貼尋人啟事時,被執勤民警發現並帶回派出所訊問,王某承認遺棄了孩子,張某也在醫院抱回了孩子。
  海澱法院審理後認為,王某犯遺棄罪,但其認罪悔罪,且沒造成嚴重後果,為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故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  (原標題:與同居女友吵架後男子遺棄親生女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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